学僧感悟|去贪则清凉
2024-08-21
炎炎夏日来临之前,我们能够联想到的是去暑降温的各种冷饮、瓜果类以此清凉度过盛夏。当然,这是方法。每个人对清凉的感知略有不同。在佛法中,“贪嗔痴慢疑”地狱五条根。百法里的根本烦恼”贪”在首位,《说文解字》:“贪,欲物也。从贝、今声。”贪,如一幅栩栩如生的众生相图画。古人造字是极有智慧的,观察“贪”字,与“贫”很近似。物极必反,贪赃枉法最终必然落得身败名裂,一贫如洗。古云:“心足则物常有余,心贪则物常不足。”“贪”便是指对非所当得、非所当爱的财物等,生起妄求之心,行索取无厌之事。“贪”这一字,似乎早已在我们的文化血脉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记。它如同一块难以割舍的顽石,时常在心头沉甸甸地悬着,既是前行的动力,又是束缚的枷锁。自古以来,众多哲人墨客皆对此字有过深入的探讨与阐述,今日,亦欲借些笔墨,略谈心中的体悟。
红尘中的芸芸众生,少有不曾贪过一丝一毫。面对世间种种诱惑,心常常难以自持,总想要将那些美好的事物悉数收入囊中。然而,贪念一旦生起,如同脱缰的野马,难以驾驭。得不到的,便心生怨怼;得到了,心刚生欢喜,又恐失去,患得患失,终日不得安宁。得到了意外之财,便要想方设法的增值保值不令失去,大到贪名逐利以至损害国家社会,小到你我他。佛法里,在修道中第一步便是去贪着,如布施供养可以对治吝啬,贪名逐利到最后必然伴随痛苦。佛陀说“放下既是”。细心观察,小到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贪着别人赞叹语,遇到好吃的多吃两口,好玩的,别人有的我也要有。追逐不息。想要对治贪无非就是和众生分享自身所拥有的一切。可以喜欢但不执着于我个人所有,法师说“万物为我所用,不为我所有。”不被物欲烦恼所束缚的人灵魂才得以升级,如此,不需要借助外境便能时时处处有清凉有自在。
然而,贪念并非全然是恶。它亦可以是一种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。试看那些在历史上留下赫赫威名的人物,于世俗中仍心怀大志,或求学问,或求功名,或求天下太平,皆因心中有一股难以抑制的“贪”念驱使着他们。正是这股力量,让他们不断超越自我,最终成就了一番伟业。
当然,不能忽视贪念所带来的负面影响。如过度追求物质享受,往往就会迷失自我,陷入无尽的欲望深渊。为了满足一时的贪念,许多人不惜背弃道德底线,甚至走上违反国家法纪的道路。这样的贪,不仅会毁了自己的前途,更会给他人带来无尽的痛苦与伤害。要明白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,真正的幸福并非来自物质的堆砌,而是来自内心的宁静与满足。
“贪”,其实也是一种深藏在本性之中的智慧之火,只要将其放置在正确的位置,并以智慧为引导去善加利用,它便能发挥出巨大的潜能,还可以为自他人带来真实的利益。当我们将这种“贪”转化为对智慧和善法的追求,对无上正等正觉菩提妙果的无限向往时,它便能化为一股强大的动力,不断前行。这股动力,如同人生道路上的一盏明灯,不仅可照亮前行的道路,更能在黑暗中不迷失方向,坚定地迈向更高远的地方。
因此,无需过分惧怕或排斥“贪”,而应学会以智慧去驾驭它、利用它。只有当真正理解并善用“贪”时,它才能成为人生旅途中的得力助手。因此,所要关注的关键点,并非要完全摒弃“贪”。要知道,许多情况下,只是在没有智慧的情况下,不懂得如何去运用而已。毕竟,“贪”只是人类通过语言文字为其命名的一种心理活动,并且给了它一个贬义的标签。
愿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里,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和智慧的内心,不被烦恼所左右,亦不为对境所困。在追求美好的同时,不忘初心,坚守本真。如此,方能在这个充满诱惑的花花世界里,活出自己的精彩与真实。